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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称,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下称“互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北向互换通”下的交易将于2023年5月15日启动。
同日,彭博宣布将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合作,基于双方系统的连接,于5月15日推出一项全新解决方案以便利境外投资者使用彭博终端通过“互换通”参与中国内地银行间利率互换市场。该解决方案赋能境外投资者在不改变交易习惯的条件下,实现在全新衍生品互联互通机制“互换通”的无缝交易。
目前“北向互换通”下受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包括TradeWeb、Bloomberg,未来可应市场需求加入其他受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受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张漪女士表示:“‘互换通’的正式推出将加深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度与广度。我们很高兴在‘互换通’下再次与彭博紧密合作,通过双方成熟的系统连接将合作领域拓展至衍生品市场,满足全球投资者的人民币衍生品交易需求。交易中心将继续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可靠高效的基础设施服务,持续提升全球投资者广泛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便利度。”
彭博亚太区总裁李冰先生表示:“随着全球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参与中国金融市场,他们一直期待有更多的投资工具来对冲风险和分散投资组合。‘互换通’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将释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衍生品市场的潜力。这一新的互联互通机制也进一步凸显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生态系统中的独特重要性。”
根据央行介绍,“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在交易额度方面,初期,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后续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额度。
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指出,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场外结算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互换通”下的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北向互换通”业务。清算会员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相关投资。市场各方应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北向互换通”顺利启动。有兴趣参与“北向互换通”的投资者可联系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场外结算公司为参与做准备。
2022年7月4日,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同意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开展互换通,初期先行开通“北向互换通”,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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